这是篇更长的小说

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 发表于 2009-06-11 23:22:50

在第一次看见这个女孩儿的眉眼时,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停了一下——当然,不是因为她碰巧穿着领口很松的米色T恤,也不是因为我百无聊赖地摆弄相机时视线碰巧歪向了她低头半坠的领口——至少我不是个表面如同内心般邪恶的人。
于是我用外表的纯良及时刹住了内心的几分燥热,开始注意到这个安安静静在讲台前面忙碌的女孩儿,看她低眉时垂下的头发被金属镜腿拦住而微微翘起,在教室的 日光灯下反射出一圈微弱的光。然后我看见一只米色达芙妮09夏季新版凉拖从讲台后面露出来,像一只小野兽在树后微微探出了脑袋。接着是另外一只。它们蹦蹦 跳跳地离开了讲台,连同一闪而过飞扬的裙摆。

我忘了那天的讲座时怎样结束的,尽管其间有我当下喜欢的小说作者,可是直到最激动人心的签名合影环节,我似乎都一直心不在焉。讲座结束后一个人捧着失了焦的单反,晃荡在星月下的校园。
回到跟野人合租的两居室,面对因为错失了讲座而追悔莫及抓耳挠腮的野人,我还是冒着被胖揍的风险,忍不住向他展示相机里寥寥几张不甚清晰的偷拍。
“啧啧,老牛吃嫩草啊!”
野人一反常态地收回箍着我脖子那只汗淋淋毛茸茸的大粗胳膊,随手从堆满快餐盒的茶几上抄起一根牙签,就着背心擦了擦,安静地把自己的大胖屁股埋在沙发中剔起牙来。
“不可以么?”
我回瞪了丫一眼,对着450那个3.0的液晶屏自顾自地陶醉起来。心里却有些小感伤像醋缸里泛起的褐色泡泡,打着旋从醋坛子这边转到那边
——在这快要滚蛋的岁月里,有些寄托不是很好么。然后你就可以在夜深的时候躺在床上盯着漆黑的天花板,想一张精致的脸,一副发呆的表情,一只撅起的嘴,再然后遗憾自己没有及时握住近在咫尺的手,亲吻紧闭双眼上微微颤动的长睫毛,或者某次合影时搂住空荡荡的肩膀,最后你在遗憾中沉沉睡去,早晨醒来时阳光明媚,而自己仍然相信会有美好的未来。
——否则你就得用布满血丝的双眼瞪着屏幕上永远杀不完的野怪,一不小心打翻了装满烟屁股的烟灰缸,还得再横七竖八的啤酒瓶中寻找拖鞋以及通往扫帚的道路(或者你根本就不会这样做)。

----------------------------------一种可能的情节,好像有点突兀------------------------------

一根牙签弹到我的面前,落在地上跳了几次,最后夹在地板缝里。
“你丫发什么呆?我最受不了就你那算样,搞得他妈的全世界就你最伤心似的。你又想起第几个拒绝你的女人了?”
这样赤裸裸的挑衅让我很不爽,尽管它们就如同刚才的牙签落点那般准确,让我无从反驳;但是今天野人的表现挺反常,我一度以为他会露出那种把对手踩在脚下一贯的胜利者的笑容,可是这次的表情似乎比较弱智,于是我决定反击:
“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一点么?就是你现在的脑残模样,好像老婆跟人跑了似的。”
回应我的是一只以二次抛物线轨迹飞行的饭盒,而且很巧地饭盒里剩了半盒菜,更巧的是它没有合上盖子。于是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只白色物体扑面而来——还有一片菜叶远离了它的兄弟上前拥抱我的镜片——甚至忘了拿起手中的单反徒劳地摆出防御姿态。野人仍然现在沙发里冷冰冰地瞄着一脑袋汤菜的我。
“我老婆跟人跑了!”当野人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迸出这句,我甚至都听出了他语气里可以咬断舌根然后喷出一口鲜血的决绝。若不是被菜叶遮住了视线,我倒是很乐意看见这样的场景。
想当年野人追他老婆的时候,我还凭着自己翻遍莎士比亚这一在男生中被惊为天人的行径,当仁不让地给野人炮制了几篇声情并茂催人泪下的情书,像什么“你就是我的朱丽叶,你那日出东方璨烂明媚的容颜,灼烧着我动脉奔流沸腾的热血;你那星辰般晶莹闪亮的双眼,刺穿了我内心澎湃汹涌的狂野”,据说效果还不错;不过最终还是野人依靠自己在球场上连过四人最后隔人飞身暴扣的壮丽身姿,成功在325赫然虎视眈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功俘获美人心。野人还是很够哥们儿地把这一胜利的大部分原因归功于我的情书,认为成功提高了他在他老婆眼中的文学修养,所以我们关系一直不错,以致他大四出来找房子的时候,很自然地找上了我而不是他媳妇儿,毕竟很大男子主义的他认为女人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而已,兄弟才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那种人,同时对我的重色轻友行径极度鄙视。
最后我俩狠狠打了一架,以我用胸口撞碎茶几当场晕过去而告终。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病房里,挣扎着起身身体却被石膏固定住,缠得像个木乃伊。我用胳膊肘撑住床稍微抬起身子然后马上无力地仰面倒下去。我的动作让床晃了晃。
忽然觉得脚边有个物体动了动,连带着扯紧了脚下的床单。然后一个额头缠着厚厚纱布的脑袋连同身体直立起来,双眼因为布满血丝而异常狰狞。
“你丫还没死啊!”由于身体没法动弹,我只能像个肚皮朝上的乌龟,努力拉长脖子用恶狠狠的眼神剜向野人。可惜由于角度问题只能看到晃眼的顶灯,心里顿时充满挫败感而再次卸了力,脑袋重重地砸在枕头上。
[待续……我好困]

我要尝试写个小短篇

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 发表于 2009-06-08 00:19:18

在第一次看见这个女孩儿的眉眼时,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停了一下——当然,不是因为她碰巧穿着领口很松的米色T恤,也不是因为我百无聊赖地摆弄相机时视线碰巧歪向了她低头半坠的领口——至少我不是个表面如同内心般邪恶的人。
于是我用外表的纯良及时刹住了内心的几分燥热,开始注意到这个安安静静在讲台前面忙碌的女孩儿,看她低眉时垂下的头发被金属镜腿拦住而微微翘起,在教室的日光灯下反射出一圈微弱的光。然后我看见一只米色达芙妮09夏季新版凉拖从讲台后面露出来,像一只小野兽在树后微微探出了脑袋。接着是另外一只。它们蹦蹦跳跳地离开了讲台,连同一闪而过飞扬的裙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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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那天的讲座时怎样结束的,尽管其间有我当下喜欢的小说作者,可是直到最激动人心的签名合影环节,我似乎都一直心不在焉。讲座结束后一个人捧着失了焦的单反,晃荡在星月下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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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已经是篇小说了 =.=

回家

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 发表于 2009-06-05 23:30:42

没有想过会以这样一种特别的方式回家
也许当我们几个背上大包小包穿越北京复杂的地下交通网络时
就已经注定这会是一段不平凡的旅程
特别是,竟然还有人忘了带车票!

起因是这样的:
小羊和他媳妇儿特别想去黄山转转,
他们学院以始终不渝的低效率答辩流程把这一旅行计划从五月拖到了六月
小羊在征得他媳妇儿同意后捎上了我
鉴于之前做灯泡的惨痛教训,我琢磨着无论如何得拉个人与我相映成趣
然后这一拉就是一串,定型为最终的六人行

作为一个不靠谱的向导,我的职责只是规划大伙行程的起点和终点
——它们无疑都指向同一个地方:北京
所以早晨七点我们在屯溪火车站下车后,剩下的安排都交给我无比强大的老娘
也就是说:从早餐到搭乘的汽车再到上山投宿的客栈乃至返程车票,都不用我操心了

很显然,大家都是那种一开始精力旺盛的主儿,那么背着行李走下山是不明智的,背着行李走上山则是英雄主义式的
在蝗蝻同学的传染性nc尚未扩散之前,大伙都选择了后者
江南的山色比北方一毛不拔的山头更有激发唾液腺分泌的义务
连我这个久居北京的南方人见了连绵不绝的丛山峻岭以及漫山遍野的绿意,都不自觉地咽了快要流出来的口水
可想而知我们爬的很慢,简直可以称为蜗行了,恨不得走两步退三步,再歇歇脚,顺便拍拍风景,说说冷笑话~
于是我很高兴地目睹了大伙花两个小时爬到半山寺并彻底解决了额外的食物负重问题
接下来的半天,我们只需要背着一包包不能吃的换洗衣服走完剩下的路程顺利抵达客栈而已
也许,我们还能顺路爬一爬天都峰看看风景
而且我们竟然做到了!
其实
当我们手脚并用,用脑袋碰着前人后脚跟"爬"上以险峻著称的天都并且四肢完好地下来时,我已经觉得这是个奇迹了
当我们奄奄一息,用摇摇晃晃的胳膊保持平衡,却两眼放光地盯着光明顶的地标时,我已经准备泪流满面了
当我们饥肠辘辘,用意志和拐棍支撑身体站在白鹅山庄不算宏伟的门前,我已经随时要幸福地晕倒了

[待续……]

老天很开眼,婆娑了一回,湿嗒嗒的泪在我们上山的第二天落得格外伤感
——也许是目睹了我们第一日在山上的艰辛而心情悸动吧
[待续……]

光与影

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 发表于 2009-05-29 23:13:46

昨天翻看了从图书馆借来的摄影教程
重温光线那一节的内容时忽然意识到自己在一年前就已经学过了
只是人老的太快脑子不够使所以忘得差不多了

然后今天天气不错阳光合适
于是晚上五点多抽风似的拿着相机满学校乱蹿
拍了一些照片回来

下面是我感觉还不错的几张:

我不说的话谁也猜不出这是在学校哪拍的


东风七前面那个破压路机


教二草坪前面被人弄折了的路灯


操场边的过道


其实这个也是

作孽啊

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 发表于 2009-05-26 22:59:37

看来我这辈子就是个当灯泡的命了……
征人同去黄山当灯泡(最好是mm) = =
时间5月31日 - 6月2日
好吧,我可以提供住宿的